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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和五保标准将再次提高

发布日期:2010-03-09访问次数: 字号:[ ]


  3月4日,记者从全市民政工作会上了解到,今年将再次提高城乡低保和五保标准,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据悉,我市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差水平提高15元,达到163元;农村低保将扩面3万人,月人均补差水平提高10元,达到66元;进一步提高五保供养标准,集中供养标准按城市低保“三无”对象标准领取五保供养金,分散供养对象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1000元提高到1200元以上。同时,全市将改扩建乡镇敬老院30所,初步实现“一乡一院”的目标。城乡低保补助和五保对象供养水平提高后,不仅直接增加困难群众的救济金,同时与低保标准相关的基本医疗、分类救济等其他社会救助政策水平也相应提高。此次提标,将使30万左右城乡低保群众、近5万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受益。

  (来源:政府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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