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常德市财政局是常德市人民政府的综合经济管理部门之一,坐落在常德市武陵区北正街。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以及各部门的监督支持下,局党组一班人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锐意改革,扎实工作,机关三个文明建设取得丰硕成果。2007年全市完成一般预算收入38.06亿元,比上年增长25.25%,其中市本级达17.28亿元,比上年增长28.11%,同时,市财政紧紧围绕经济发展大局,积极优化支出结构,努力筹措调度资金,确保了各项重点支出保障到位,有力支持了和谐常德建设,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近年来,先后被省委、省政府评为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标兵单位,被财政部、省政府评为依法行政先进单位,被市委、市政府评为目标管理红旗单位,市局直属机关党委获“全国财政系统党建工作新风奖”。
邮政编码:415000
联系电话:7222802
二、主要职责
常政办发[2001]110号文件规定,常德市财政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上级财税方针政策,指导全市财政工作;参与制订各项宏观经济的决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市与区县、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
(二)拟订并执行财政、财务、会计、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制度。
(三)编制年度市本级预算草案并组织预算执行;编制市本级财政总决算;代编全市财政收支预算,汇总全市财政总决算;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报告市本级预算、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总决算。
(四)制定全市及市本级财源建设规划,指导全市财源建设工作,管理财源建设基金。
(五)管理各项财政收入、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协同有关部门审批收费项目,参与制订调整收费标准;承担彩票监管工作。
(六)管理财政行政政法和教科文支出;拟订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负责指导、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工资统发、政府采购、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等工作;负责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制订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七)管理国有资产;组织实施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和登记;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的统计、分析、转让和处置以及产权纠纷调处与行政仲裁。
(八)管理财政经济发展支出;负责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预决算审查;执行《企业财务通则》;负责财政支农、农业财务管理和管理指导农业综合开发等工作。
(九)管理财政社会保障支出;拟订和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十)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执行国债发行计划;拟订和执行政府外债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国际农发基金会、日本协力银行和外国政府贷款立项、申报、转贷。
(十一)拟订和监督执行会计制度,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督执行政府预算、行政和事业单位及分行业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负责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咨询机构的资格认定;负责会计委派和会计职称工作,指导、管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
(十二)审核并提出对全市及市本级财政影响较大的临时特案减免税的建议;负责农业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和国有土地出让收入的征收管理。
(十三)负责有关住房的财政及财务管理。
(十四)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五)制订财政教育规划;组织财政财会人员的培训和考试;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十六)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