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中长期财政发展规划,草拟财政管理体制,制(修)订预算管理制度。 二、分析预测我市宏观经济运行情况,研究提出增收节支、平衡预算和加强预算管理的建议。参与市级财政收入的组织协调工作,参与财源税源调查工作,参与行政事业单位的基建计划、基建规模和基建资金的复核呈报工作。 三、研究提出编制年度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编制年度市级财政预算草案,汇总年度全市财政预算。 四、管理财政预算总指标,办理市级财政收支预算调整的申报和预算追加减工作;办理动用市级预备费的申报事项;对年度预算超收部分提出分配使用建议。 五、拟定部门预算编制办法;负责审定市直部门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和定额;牵头抓好市直预算单位基本数据信息库建设;建立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投放项目库;审核、批复市级部门预算。 六、办理市对区、县(市)的专项补助、税收返还以及年终决算的结算、补助等事项。 七、承担向市人大报告预算草案、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财政总决算的联络工作,会同有关科室起草向市人代会、市人大常委会的预算草案、预算执行、预算调整、财政决算等报告。 八、负责市级罚没收入的管理,管理对口支援经费。 九、办理享受市政府财税优惠政策的复核、兑现工作,承办常德航线补贴审核工作。 十、承办市级财政全额供养人员增减变动审核及工资异动的追加减少等工作。 十一、负责市直单位公务用车、二类以上会议经费的集中申报、审核和相关管理工作。 十二、牵头制订"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方案,并组织有关科室、单位实施。汇总审编市本级非税收入年度收支预算,管理市级非税收入预算总指标,办理市级非税收入收支预算调整的申报、审核和报批工作。 十三、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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