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分管单位行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社会保障政策、制度,负责局内相关科室救灾经费分配的协调、汇总工作。 二、提出财政支持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的政策建议,负责有关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的协调工作。 三、指导单位提出编制部门预算的建议,审核分管单位上报的预算,审核提出分管单位有关追加预算的意见,配合有关科室审定部门预算,编写预算批复说明,督促分管单位及时批复所属单位预算。 四、会同分管单位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和预算定额的建议,研究下一年度事业发展的重点,提出下年度预算编制需考虑的主要因素。 五、协助分管单位建立财政支持的项目库,组织分管单位进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效益分析,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和顺序。 六、监督和分析分管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项目的效益考核,指导分管单位的资产、财务管理工作,审核和批复单位年度决算。 七、负责各项社会保障基金和资金的管理、监督。 八、指导区县市财政部门相关的业务工作。总结推广社保系统先进财务管理经验,负责对全市社保系统的财务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九、预测社会保障资金收支对财政的影响,研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和措施,编制市本级社会保障收支预决算草案,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障收支预决算。 十、负责做好社会保障基金的财政专户管理工作,坚持专户核算、专项调度。 十一、负责涉军群体维稳工作的政策解答和资金的及时拨付。 十二、负责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管理。 十三、负责做好市直国有企业改革的资金拨付及管理工作。 十四、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社会保障科分管的预算部门(单位):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市社会劳动保险处 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处 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处 市医疗保险处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计信息中心 市工伤保险处 市民政局 市老龄委 市康复医院 市殡葬管理处 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所 市殡葬服务中心 市阳光福利院 市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办 市复退军人接待站 市社会福利院 市救助站 市残疾人联合会 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市卫生局 市爱国卫生委员会办公室 市疾控中心 市第一人民医院 市血防院 市中医院 市妇育保健院 市中心血站 市医疗器械管理站 市第一人民医院德山分院 市红十字会 市医药科技教育管理站 市职业病防治所 市卫生监督所 市血防办 市健康教育所 市皮肤病防治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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