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理全市会计工作,检查、了解会计工作情况,总结、交流会计工作经验,研究并制订会计工作的措施。 二、负责组织有关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各种会计核算制度的实施工作,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三、负责全市《湖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的组织实施工作;制订全市会计人员业务培训,加强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落实省注协关于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后续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打击报复会计人员案件的受理和处理工作。 四、负责全市会计从业资格、会计职称、注册会计师考试的报名工作及中级以下职称考试的组考工作。 五、会同有关科室办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任免和奖惩、考核工作。 六、负责全市会计师事务所审批的初审工作;负责市本级会计咨询及代理记账机构的审批工作,依法对其实施管理和监督;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工作。 七、负责全市注册会计师执业、非执业会员和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注册初审与管理,组织制订行业自律管理制度并督促落实。负责对全市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任职资格年度检查的初审和呈报工作。协助省注协对其执业质量和职业道德进行自律性监督检查。 八、管理和指导全市会计电算化工作;组织、管理全市会计信息工作。 九、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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