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人事教育科
2006-04-26
【字 体: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一、负责制订局机关、局属单位有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作管理制度。负责局机关、局属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核定。草拟修订局内各科室职能职责方案,审核局直单位职能职责方案。
    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局机关、局属单位的班子建设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三、负责局机关、局属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调配、考核、任免、培训、奖惩、交流、辞退、工资、福利、离退休等工作。
    四、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免工作。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局机关、局属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和专业技术档案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局属事业单位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
    七、负责局机关、局属单位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出国(境)审批的有关工作。
    八、负责局机关和局直单位的量化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九、负责指导全市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拟订全市财政系统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财政系统干部职工培训工作。负责全市财政系统人事、教育统计工作。负责局干部职工学习教育工作和局中心组的学习组织等工作。
    十、负责局机关离退休老干部的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局机关干部职工家庭纠纷的调解工作。
    十二、负责联系常德财经中等专业学校的工作。
    十三、配合抓好局机关优化环境工作。
    十四、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电话:7255876
 
2005-2006 版权所有:常德市财政局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
主  办 :常德市财政局  承  办:常德市财政局
电  话 :0736—7222802  地  址:常德市北正街  E-mail:cdczjbgs@126.com
技术支持:中国常德政府门户网站 建议IE5.5,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