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动态
 
要适时调整单项业务监管方式
2008-09-04
【字 体: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要进一步提升专员办监管成效,除了要大力优化日常监督、科学统筹专项检查之外,还需要适时调整单项业务监管方式,进一步加强专员办系统对证券资格事务所的行政监督,适当调整专员办中央非税收入监缴范围。”
    9月2日,在全国专员办主要负责人工作座谈会上,财政部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贺邦靖提出了上述思路。
    贺邦靖指出,要进一步深化财政监督和专员办工作,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原有的基础上发展,在继承的前提下创新,立足现有基本职责,改进和完善监管方式。一是要大力优化日常监管,不仅要系统安排专员办日常监管的内容,分类梳理调整现有的日常监管事项,还要加强对日常监管事项的规范管理,并要下大力气加强专员办信息化建设,通过财政监督和专员办的信息化建设,使财政监督真正融合到财政管理业务中。
    二是要科学统筹专项检查。在现有人少事多的情况下,为了科学配置工作力量,使专员办能履行好监管职责,保证监管质量,提高监管工作成效,财政部提出了进一步优化专项检查安排、提高监管绩效的意见。一方面要合理安排专项检查项目和规模,通过对专项检查任务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统筹专员办的检查任务和工作量,尽可能做到各办承担检查任务和实际投入工作量的相对均衡。另一方面要整合监督检查资源,加强与审计、税务、国资、银监、证监、保监以及地方财政监督等监管部门的联系,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互通信息情况,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督促落实检查整改的作用。要扩大联动检查方式在专项检查中的应用范围,提高监督检查资源的整合利用程度,并要加强案件移送、追踪案件落实,确保监督实效。此外,对于计划开展的较大规模重要检查项目,财政部要组织开展查前调研。
    贺邦靖强调,日常监管、专项检查的改进和完善需要落实到每项业务监管工作中,这需要进一步研究监管方式的改进和完善问题。本次会议将重点研究会计监管和非税收入监缴问题。
    近年来,各专员办深入贯彻温家宝总理“加大会计监督检查力度,综合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的指示精神,会计监督工作成效明显,会计监督的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扩大。但由于会计监督工作面临着点多面广的局面,以及一些深层次的矛盾,要取得新的发展,更好地为经济和财政工作保驾护航,必须进一步完善监管思路。初步设想是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便民高效、联动协调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加强专员办系统对证券资格事务所的行政监督,并以事务所监督为平台,辐射上市公司、中央企业、金融机构等重点企业。
    贺邦靖提出,今后,会计监督将采取重点检查和日常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对于中央大型企业、上市公司及重点行业继续由财政部统一组织专员办开展检查。除此之外,各专员办可根据日常监督中发现的线索,自行组织对辖区内事务所和重点企业的检查,扩大会计监督覆盖面,实现会计监督的日常化、机制化和规范化。
    对于目前中央非税收入监管而言,主要有直接征收、就地监缴和专项检查3种管理模式。从财政部掌握的情况看,事前的直接征收和事后的专项检查比较规范有序,但事中的监缴工作较为滞后。为扭转这种局面,根据财政部推进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的基本思路,按照突出重点、分类管理、规范有效的原则,财政部打算适当调整专员办中央非税收入监缴范围,对有明确要求的单一监缴项目将采取措施,切实履行监缴职责;对没有明确要求的综合性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项目由监缴调整为专项检查为主,加强日常的就地专项检查。
    据了解,今年以来,各专员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达到了预期目标,在抗震救灾工作中,四川、陕西、甘肃三省专员办认真落实监管要求,深入一线开展监督检查,并积极开展联动监管,使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工作取得突出成效。此外,各专员办在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方面也取得了新的进展。据统计,今年1至6月份,全国专员办共受理各种审核审批事项金额1400亿元,受理中央基层预算单位银行年检账户75073个,征收监缴中央非税收入597亿元,共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资金537亿元,建议追究责任人42名。

(来源:中国财经报)

 

 
2005-2006 版权所有:常德市财政局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
主  办 :常德市财政局  承  办:常德市财政局
电  话 :0736—7222802  地  址:常德市北正街  E-mail:cdczjbgs@126.com
技术支持:中国常德政府门户网站 建议IE5.5,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