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预算约束机制。严格按预算法的要求编制和调整财政预算,预算执行过程中坚持按计划、按进度、按用途拨付财政资金,不搞“寅吃卯粮”,严控计划外追加,维护了预算的严肃性。 二是强化财政监督机制。在建立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互制约的财政资金运行监督体系的基础上,重点强化了事前、事中监督。同时,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财政收支监管,全面推进“金财工程”建设,完善集中收付、非税收入征缴、涉农补贴、政府采购、债务管理等信息系统,逐步做到实时监控、全程监控、全面监控,确保财政资金运行的安全、规范和有效。 三是强化工作考核机制。对国税、地税、财政、国土等部门和各征收单位建立健全了征收工作考核机制,对局机关二级机构和局属单位建立健全了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机制,全方位调动了财税部门依法治税、依法理财、增收节支的积极性。 四是强化办事议事机制。为切实履行财政职责,坚持依法行政,制定了《鼎城区财政局工作规则》,明确各分管领导职责,对民主决策、依法行政、行政监督、公文审批、公务活动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局党组坚持每周一例会,适时召开局务会,集体研究决定重大事项,保证财政工作的健康协调发展。
(来源:鼎城区财政局) (编辑:彭志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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