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行政政法部门财政资金的使用量逐年增加,资金使用效率成为关注的焦点。对此,津市认真落实“四化”措施,规范对行政政法单位的财务管理。 一是量化开支标准。津市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财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对机关工作人员公务消费进行严格规定,能够定额的全部定额,可以量化的一律量化到单位、个人。按照“费用设限、项目定型”的原则,实行公务消费包干。 二是强化工作责任。明确单位“一把手”为财务管理第一责任人,强化单位财务人员责任,严肃查处单位私设小钱柜等违规行为。强化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监督部门的责任,要求每年必须对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进行一次以上全面检查。 三是细化预算管理。按照新的政府收支分类办法,详细编制部门预算,严格督促单位按预算规定的项目和标准用款,对无预算、无计划的项目,坚决不许开支。同时,将行政政法单位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以确保预算执行到位和重点支出保障到位。 四是深化绩效考评。对行政政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一个项目一份跟踪问效报告,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并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市委、市政府将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列为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与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评先评优挂钩。
(来源:津市市财政局)(编辑:彭志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