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和平 戴志宏
公共财政作为政府履行职能的重要工具和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肩负着重要职责。做好新形势下财政支农工作,必须深刻领会党中央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决策精神,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准确把握公共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的着力点,充分发挥财政作为资金主渠道和重要经济杠杆的职能作用,为推进新农村建设提供足够的财力保障。 一、充分发挥公共财政作用,着力构建多渠道筹措支持新农村建设资金的有效机制 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财政部门要改革农业投融资体制,建立健全较为规范的农业投入机制,通过财政、信贷、集体和农民、外资等多渠道、多层次的投入,形成多元化的农业投入新机制,多渠道支持新农村建设。 1、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加大财政支农资金投入。主要是通过法律形式规范各级政府对农业的投资行为,明确界定政府在农业投入上的事权和财权关系,按照公共财政的原则,逐步增加对农村公共设施的投入。首先要保证支农资金稳定增长。就是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相关的法律、政策,确保支农资金的稳定增长。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进一步压缩财政支出存量中的一般性支出,腾出财力用于增加支农投入。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预算安排上支农支出预算要高于经常性财力增长,新增财力中用于“三农”的份额要进一步扩大,新增教育、科技、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用于县以下的比例不低于70%。要开辟新的资金来源渠道,按照今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提高耕地占用税税率新增加的税收主要用于“三农”,土地出让金中提取15%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规定要认真落实到位,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要向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和标准农田建设倾斜。 其次是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准确把握国家财经政策的实质和走向,为建设新农村提供财经政策信息服务。我市作为粮食主产区,要充分抓住国家加快粮食主产区发展的政策机遇,积极向上争取政策、项目和资金等政策性投入,用足用好国家产业政策等,争取国家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以及其他各项支农专项资金对我市给予大力支持。 第三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今年市本级拟安排5000万元以上用于新农村建设,以后还将有较大幅度增加,在扩大投入同时,提高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至关重要。财政要立足全局,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逐步改变目前存在的支农资金使用比较分散、效益不高等问题,整合各类支农专项资金,统筹使用,建立规范高效的政府支农资金管理体制,切实发挥支农资金的整体效益,使财政在支持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同时,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监管,开展支农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实施激励约束并重的考核机制,提高支农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2、充分运用财政政策工具,吸引信贷资金加大“三农”投入。农村社会事业发展靠财政,发展生产、建设现代农业就要从金融渠道筹集资金。财政在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过程中要发挥导向作用,促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吸引更多的信贷资金投入农村。一是运用贴息手段。通过对农畜产品加工、种养植业项目的贷款给予财政贴息支持,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导向作用。二是发挥融资平台作用。财政部门要适应农业发展银行调整职能定位、拓宽业务范围和资金来源,国家开发银行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资源开发的新形势,利用财政融资平台优势,进一步加强与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合作。同时,要积极争取和利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的优惠贷款,用于我市新农村建设。三是支持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担保机构的作用,积极开展面向农村的担保业务,切实解决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贷款抵押担保难的问题。2006年,我市为吸引金融资金,财政安排新农村建设担保公司担保资金1000万元。四是进一步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与发展。近几年,我市农村信用社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全市农业贷款40%以上来源于农村信用社。今后,要继续落实好这些扶持政策,改善农村金融服务,进一步争取国家支持,不断壮大农村信用社实力,使其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3、创新财政支农方式,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增加“三农”投入。农村税费改革以后,农村基层组织筹措公益性建设资金的能力减弱,如何调动农民、企业和社会力量增加“三农”投入的积极性,是公共财政需要认真研究和探索的新课题。要创新财政支农方式,引导农民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精神,把国家的扶持和农民的辛勤劳动相结合,形成新农村建设的利益导向、农民自我建设美好家园的激励机制,引导和鼓励各种社会资源向新农村建设积聚。一是建立新农村建设的利益导向机制。通过“民办公助”等形式,对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可以采取“以奖代补、以奖代投、先建后补”等多种形式,鼓励农民投资,政府适当补助,引导农民自愿筹资、投工投劳,形成全社会参与的新农村建设的利益导向的激励机制。二是鼓励民间资本投向“三农”。对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到农村从事产业经营,或出资发展农村公益事业的,财政要在项目立项、资金补助、贴息等方面,按有关规定给予优先支持。积极探索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上实行投资参股经营方式,支持提高产业化龙头企业综合竞争力和带动社会资金的能力。三是支持开展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市县财政要继续支持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研究补贴资金的筹措渠道,积极向国家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 二、明确公共财政扶持重点,着力解决新农村建设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 公共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就是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要求,根据新农村建设的内容增加财政投入。现阶段要紧紧围绕发展农村生产力和增加农民收入这一核心任务,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着力解决好当前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1、支持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现代农业建设。发展生产是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必须强化和完善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财政政策,为增强新农村建设的产业支撑,促进现代农业建设起到“输血”的作用。一是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财政投入要体现在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方向上,重点支持有竞争力、带动农户作用强的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基地建设,着力培育支柱产业,促进农畜产品加工业做大做强。同时,要积极支持促进农民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加快发展,充分发挥其连接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农户的桥梁纽带作用。二是大力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目前,我市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与国家重要商品粮基地的地位不相适应,需要给予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2006年,市财政安排25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支持农田水利基础设施、防汛设施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筹措安排一个多亿资金,专项用于中低产田改造、支持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草)、生态效益补偿和生态县建设。三是大力支持农业科技推广和应用。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和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是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提高农业综合效益的重要措施,是促进现代农业建设的主要推动力。财政部门要通过增加预算安排,调整现有科技资金和支农资金投向,不断加大对农业科技方面的投入。2006年,市县两级财政共筹措安排用于农业科技方面的资金 500万元,重点用于支持农业技术推广、科技成果转化和示范基地建设等。 2、认真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增加农民收入的根本途径是要大力发展农业生产,充分挖掘农业内部的增收潜力,拓宽来自农业外部的增收渠道,艰苦创业,勤劳致富。近年来,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为了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扶持“三农”的力度不断加大,得到了农民的广泛拥护。各级财政要继续做好工作,将这些政策措施逐项落实到位。一是落实好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各项补贴政策。进一步扩大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生物防螟、农田灭鼠、测土施肥等三项重大增产技术补贴的范围和规模。二是落实好保障农民工权益的各项政策措施。继续实施好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各级财政要把农村劳动力培训经费列入预算,完善补贴办法,重点支持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和先进实用技术培训,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培养新型农民的增收技能。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研究探索逐步建立务工农民社会保障制度,解决好农民工工伤保险、大病医疗保障和养老保险等问题。三是继续落实好对种粮农民的直补政策。2005年,我市良种补贴和粮食直补资金15153.52万元,比上年增加2187.52万元。最近,国家为了稳定农民种粮收益,针对农用柴油、化肥、农药、农膜等主要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价格变动的实际情况,对种粮农民实行了综合直补政策。这些政策一定要按时足额落实到位。 3、增加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协调发展。近几年,财政对农村社会事业的投入不断增加,但相对于城市而言仍然偏低。现阶段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在一定意义上就是让公共财政的阳光照普耀农村,让农民享受国民待遇,建立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从根本上维护农民的根本经济和社会权益。一是支持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健全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农村义务教育投入,落实好“两免一补”政策。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继续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二是支持农村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今年继续搞好农村大病医疗统筹试点,明年全部推开。支持开展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乡镇卫生院改建,对乡村医生给予适当补贴,实行“一村一名医疗卫生专业大学生”工程。三是促进农村文化、体育、计划生育等事业发展。支持乡村文化站(室)、体育设施和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扩大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四是支持加快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加强村庄规划和人居环境治理,对改水改厕和沼气、秸秆燃气的推广给予适当扶持,促进乡风文明和村容整洁。五是支持建立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支持完善农村“五保户”供养、特困户生活救助和灾民补助等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切实解决好农村五保户、农村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问题,保证农村重点优抚救济对象各项待遇得到落实。 三、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着力为支持新农村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公共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不仅仅是资金投入,而且要从制度建设入手,通过深化财政改革,健全和完善公共财政体系,不断壮大县乡经济和财政实力,提高基层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能力,促进农村各项改革,增强农村自主发展的活力和动力。 1、进一步实施扩权强县财政措施,壮大县域经济和财政实力。去年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扩大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部署,省里先后两次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激发了县域经济发展的活力。今年,要进一步完善扩权强县财政措施,合理指导县域经济发展的要求,增强县域经济发展必要的调控手段,提高行政效率,为县(市)的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工业提速增效等发挥重要的助推作用。 2、深化县乡财政体制改革,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一是进一步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合理划分县、乡事权和财权,明确各级财政支出责任,努力增加农村公共产品和服务支出比重。按照“乡财县管乡用”和“村账乡管”制度,不断提高县乡财政管理水平。同时,调动乡(镇)发展经济、增收节支的积极性;二是支持乡镇机构改革,合理界定财政供给范围,在支付必要改革成本,妥善安排好分流人员的同时,进一步增加经费投入,支持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功能。给予村民自治组织等在“政务”与“村务”上的适当财力支持,鼓励村民合理地行使自治权力,维护农民利益;三是支持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逐步建立各级政府责任明确、财政分级投入、经费稳定增长、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农村教师工资保障机制,努力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四是积极支持化解乡村债务。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做好乡村债务的清理审核工作,探索化解乡村债务的有效办法。努力争取国家支持,选择部分县、乡、村开展化解乡村债务试点。同时,进一步清理各种涉农收费,停止审批新的涉农收费项目,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3、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提高县乡财政保障水平。随着扩权强县政策措施的落实,省财政大幅度地增加了对县级财政的转移支付补助,增强了县乡财政保工资、保运转、保发展的能力,对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后,要继续落实好省对县(市)的转移支付补助,完善转移支付办法,提高县乡对农村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财力保障水平。市级财政也要根据中央和省的有关规定,逐步增加对区、县(市)农村义务教育、农村合作医疗、以及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等专项转移支付补助。区、县(市)财政也要根据财力可能,增加对乡(镇)的财力补助,为乡(镇)政府更好地履行职能提供财力支撑。
(作者单位:常德市财政局农业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