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玉明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财政改革的逐步深入,财政监督在整个财政工作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财政监督工作将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同时,也将面临创新财政监督工作新课题。近些年来,我市在创新财政监督方面作了一些有益的尝试,以有为争有位,今后,还将根据全省创新财政监督机制课题调研座谈会会议精神以及常德市的实际情况,力争财政监督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再创新特色、再上新水平。 一、充分认识创新财政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诚如省厅党组成员、总经济师欧阳煌在2006年创新财政监督工作座谈会议上所言:“在公共财政不断推进和完善的基础上,必须更进一步规范和强化财政监督职能,要在思想上树立创新理念,要在实施财政监督的方式、方法、内容、手段上创新,有创新才有发展,有创新才有生命力。”因此,财政监督工作要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实效。首先要提高认识。全省创新财政监督机制调研课题座谈会后,我市财政局党组认真听取会议代表发言和省厅领导讲话精神,并针对我市实际情况,就我市创新财政监督工作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进行了认真讨论和研究,在思想上,充分认识到建立健全财政监督机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市财政监督局提出“抢位占位,有为有位”的思路,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和财政改革,积极开展了收入监督、支出监督、内部监督和会计监督等,通过这些监督工作,强化了财政管理,堵塞了收支漏洞,督促了财税政策的落实,同时推动了廉政建设,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经济秩序,赢得了领导对财政监督工作的重视,为全面创新财政监督工作指明了方向,创造了条件。 二、创新检查手段,改进检查方法,丰富检查内容 1、科学、有效的监督手段是提高监督效率,提升监督质量的有力保证。为弥补原有检查手段的不足和缺陷,我们从以下五个方面改进了检查手段和方法: 一是建立了财政监督检查归口管理制度,规范了监督检查程序。为提高财政监督的权威性、公正性和有效性,避免重复检查和处罚政策不统一问题,2003年,我市出台了《财政工作纪律暂行规定》,规定了财政监督检查程序和财政监督检查统一归口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市、县、(区)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能统一归并到财政监督检查机构负责统筹安排监督检查事项,做到“统一计划、统一安排、统一实施、统一处理”。通过实施“四个统一”,使全市各级财政监督检查机构切实履行起组织、指导和协调职能,进一步规范了检查程序,提高了财政监督检查质量和效率。 二是实行检查计划申报和统筹安排制度,避免了监督检查的重叠。从2003年开始,每年初,财政局内各职能科室及具有监督职能的局属事业单位,拟定各自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包括检查依据、检查时间、检查对象、检查范围等内容,按规定时间报送监督检查局。监督检查局根据所报计划,结合省财政厅、市政府和局里的统一部署,制定全局监督检查计划,统筹安排监督检查,避免重复和交叉。同时将《年度财政监督检查计划》报送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审批后实施。 三是建立联合办案制度,解决了“执法难”问题。过去,财政监督存在着执法难问题,主要表现在“查处的违规违纪问题处理难,查补的税款、罚款入库难”等方面。特别是市、县(区)采取上、下联动查处“小金库”、专项资金清理检查处理处罚款项收缴入库难的问题,我们建立联合检查、联合办案制度。通过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进行定期与不定期联合检查,加强相互之间的配合与协调,充分发挥综合治理能力,推动了全市依法理财、依法治财、严格惩戒违纪工作的全面扎实开展。如2003年市本级清理检查单位76个,查出违纪金额4044.51万元,收缴市财政金额455.31万元。其中:发现有“小金库”问题的单位22个,“小金库”收入发现709.66万元,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的单位5家,受到党纪处分的有5人,其中,警告4人,严重警告并撤销党内职务1人。扩大了财政监督的社会影响面,提高了财政监督检查的威慑力。 四是实行跟踪反馈制度,保证了监督检查的效果。检查组对被检查单位《财政检查决定》、《财政监督检查意见书》执行情况及时进行跟踪反馈,对未按《财政检查决定书》执行的,视不执行的具体情况分别采取不同措施,对无故不按期缴纳罚款的,缴款期届满后向被执行单位送达《催缴罚没款项通知书》,限期催缴入库时间;催缴期届满仍不执行的,依据《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第十七条可以抵顶相应财政拨款的规定执行。对违纪问题比较突出的被查单位执行《财政监督检查意见书》的整改情况,并由相关职能科室协助被查单位执行《财政监督意见书》整改到位,并由相关职能科室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局主要领导。通过上述手段,我市近几年违纪资金收缴入库率达100%,无一家单位扣缴执行。规范了财务收支,收到了较好效果。 五是实行检查方法改进完善制度,提高了检查工作水平。对检查出违纪问题较突出的单位,监督检查局都定期召开案情和检查方法分析会,并通过对被查单位追查到其下属单位、被管理单位、被收费罚款单位以及发生业务较多的单位,分析违纪动机与原因,不断完善和改进检查方法和手段。近几年通过上述分析,我们总结归纳了十一种检查方法:外围突破法、内部控制法、突击盘库法、账面查疑法、银行查询法、票据抽查法、处置和出租资产追踪法、产量推算法、成本分析法、分析性复核法、商业审计法等。通过上述检查方法的整合,实现了检查方法的最优组合,大大提高了检查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2、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丰富检查内容 一是抓住热点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增强财政监督威慑力。如在对财政监督的“死角”或弱势部位的检查中,财政监督检查人员顶住压力和阻力,积极争取上级领导的支持,对相关单位进行了认真检查,并对查出的问题依法给予了严肃处理,使被查单位心服口服,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二是抓住难点问题开展监督检查,赢得社会各界的支持。如在清理检查“小金库”专项行动中,某单位财经违纪问题比较严重,处罚金额较大,单位主要负责人多方找人说情。为减少干扰,财政监督检查局请示局领导后向市领导进行了汇报,市领导听后非常支持监督工作,并明确指示“依法处理”,同时对财政监督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为财政监督树立了威信。三是抓住重点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实现财政监督“有为、有位”。近几年来,市财政监督检查局以财政收入打假、税收级次混库为重点,开展了财政收入、税收征管质量的监督检查,查出区、县财政收入空转、截留市级收入数百万元,并及时调入市国库。为真实反映财政收入、平衡财政预算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四是注重实效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在财政支出监督实效上,一方面,着重加强了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2005年,我们在总结以前年度工作的基础上,改变了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法,实行上、下联动,采取抽查单笔资金进行全程跟踪检查的方法,开展了市本级2002年至2004年教育费附加、工业发展基金、农业发展基金和“五个百万亩工程”等专项资金的检查。全年抽取专项资金16项,共计58笔,发出《征求意见函》4份,《监督检查意见书》12份,查出专项资金在分配环节超范围使用和挪项的3389.83万元,占该专项资金的12%。纠正了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地规范了专项资金的使用,促进了被查市直主管部门和区县(市)的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另一方面,认真开展部门预算编制、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如:2005年,检查发现市某工程建设管理处采取多报防洪大堤维护路段和防洪大闸数量骗取财政资金,追回多报堤防部门预算资金33.76万元。2006年下半年计划开展部门预算编制、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抽查。组织2个检查组,选择4家市本级一级预算单位2006年预算编制、6家市本级预算单位2005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逐步建立部门预算编制、部门预算执行、部门预算绩效评价的检查体系,促进预算管理制度的进一步优化,提高公共财政运行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五是整合检查内容开展监督检查。过去对区、县财政检查仅限于市级收入混库,检查内容较单一,缺乏权威性。从2003年开始,为适应财政改革和管理的需要,我们将财政收入打假、级次混库、国库(专户)支付内部控制制度、区、县(市)财政国库股外其它股室资金帐户、存款利息处置、收费票据、财政内部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财政内部财务收支、专项经费管理、业务科室专项资金分配管理程序的合规性和部门预算的执行纳入对区、县(市)人民政府财政决算检查内容,逐步建立起财政资金运行预警、监测、矫正、惩戒机制,从源头上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起到规范管理和预警防范作用。 三、落实开拓创新财政监督工作措施 建立健全财政监督机制是全面实现财政职能,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的客观要求和现实需要,是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合规和有效,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需要。为此,我市将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的财政监督机制建设,将财政监督作为财政管理的一个必要环节融入财政管理,即要在财政运行过程中,把财政监督作为财政管理的必要环节和组成部分,纳入制度设计和安排,形成财政监督与财政管理的紧密融合,实现对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动态监督,构建一个科学合理、系统全面、权责明确、运行规范的良性工作机制。 1、推进财政监督机构队伍建设 加强财政监督机构队伍建设是搞好财政监督工作的一个重要载体,更是建立健全财政监督的组织保障。因此,在建立健全财政监督机制的过程,一是尽快提升财政监督机构的行政级别;二是充实财政监督队伍,挑选一批高素质的人员进入财政监督队伍,并加强对财政监督人员在计算机、财政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等培训工作,通过外部引进和内部培训两种方式,提高财政监督队伍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目前,我市各级财政部门都已建立了财政监督机构,今后将进一步健全机构,完善职能。同时,积极加强财政监督队伍建设。我市市本级现有在编专职财政监督检查人员6人,已聘请检查人员3人,组成2个检查组,常年有效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同时,继续加强对县市区财政监督工作的指导力度,争取1个区县(市)财政监督机构升格。2006年,我市将开展财政监督业务培训,初步设想举办1期培训班,培训内容主要是《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财政绩效监督检查方法等。 2、强化财政监督检查的基础工作 首先,完善我市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财政监督工作程序,建立一套由选案、检查、审理、执行以及案卷管理组成的规范、严格的检查工作规程。特别是2006年上半年,我市市本级成立了监督检查定案领导小组,组长为市财政局局长,副组长为分管财政监督的局领导,成员为监督检查局正、副局长、税政法规科科长、预算科科长、国库科科长、检查组组长组成的定案领导小组,实行民主集中的、科学的定案办法,最大限度地规避财政监督风险。其次,加强财政监督法制建设。目前,我市财政监督法制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突出表现在以下两点:一是抓建章立制,各种财政监督检查的规章制度得以建立健全,并得到很好地贯彻落实。二是以《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加强了财政监督法律法规的宣传。积极指导和帮助区县(市)开展条例培训工作。 3、积极开展对下级财政监督机构的业务指导 市本级的财政监督机构不仅负责本级财政监督工作,更要担负起指导下级财政监督业务的重任。惟有如此,才能促进财政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发展。我市财政监督检查局将通过召开工作例会,开展业务培训,进行案件研讨,积极对下级财政监督机构进行业务指导,以促进财政监督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在建立健全财政监督机制的过程中,将探索建立对下级业务指导机制,使我市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对下级财政监督机构的业务指导实现制度化、长期化。 4、深化理论调研,指导财政监督实践 随着财政监督工作力度的加大,财政监督范围的拓展以及财政监督内容的不断丰富,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作中遇到的问题也越来越多,为了以科学的财政监督理论推动财政监督检查实践工作,我市根据全省财政监督工作会议和省厅调研座谈会精神,2006年市本级先后完成了《财政监督定位及长期发展规划探讨》、《如何改进和加强财政监督》等调研课题,各区县(市)财政监督机构也根据调研座谈会调研课题,就公共财政框架下财政监督的定位,从规范财政监督检查行为到提高财政监督管理水平,从建立科学规范的财政监督管理质量考核评价体系到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等,都进行了深入的探讨,这种理论联系实践的理论研讨,有力地推动了我市财政监督工作向纵深发展。 树立创新理念,创新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是一项长期过程,我市将以全省创新财政监督机制调研课题座谈会议精神为契机,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监督检查方式、方法、手段、内容,创新设想等方面,按照省厅要求,不断改进和完善财政监督工作,促进我市财政工作更快、更好的发展。
(作者单位:常德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