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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财政局 - 政务公开 - 公示公告 |
常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粮食直补资金的通知 | | | 2006-05-24 | | | | | 各区县(市)财政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政策的通知》(湘财建[2005]16号)规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2006年度粮食直补政策与2005年度一致,现将2006年粮食直补资金拨付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你区县(市)2003年度农业税计税面积 万亩(详见附表,下同),粮食直补资金按每亩补贴标准13元计算,2006年度需拨付粮食直补资金 万元,现由市财政全额拨付你区县(市)。 二、此款通过各区县(市)财政局在农业发展银行开设的粮食风险基金专户下拨。粮食直补资金区县(市)负担比例与2001年度粮食风险基金包干金额的负担比例一致。省财政代区县(市)垫付的粮食直补资金,由市财政在年终决算时结算扣缴。 三、本次下达的粮食直补资金要与成品油价格提高后对农民的综合直补资金一起通过乡镇财税管理信息网络以银行“一折通”形式发放到户,但两项资金在软件参数设置、张榜公布和银行存折上都要严格分清,以使种粮农民明白,粮食直补在一定时期内固定不变,而综合直补将随成品油、农贸等市场价格变化而调整。 粮食直补资金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也是一件惠及千百万老百姓的大好事。各级财政部门一定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切实加强领导,确保粮食直补资金准确发放到农户。若因工作不负责任,发生重大差错,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单位一把手、分管领导及经办人的责任。
附件:2006年粮食直补资金安排表
二○○六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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