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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203号建议《关于武陵区享受开发银行城市建设打捆贷款的议案》的回复 | | | 2008-03-24 | | | | | 袁世平代表: 您在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03号建议《关于武陵区享受开发银行城市建设打捆贷款的议案》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从开行贷款中切块给武陵区使用”的问题。目前,开发银行城建打捆贷款额度是省财政厅核定的。省财政厅根据市、县两级财政体制和偿债能力直接核定到各市(州)和各县(市区),根据开发银行贷款管理的要求,市级财政对省财政厅核定到各地的贷款额度无权调剂。因此,您在建议中提到的“市政府每年切块5000万元资金给区里使用”与开发银行贷款管理要求不相符。 二、关于“优先照顾武陵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问题。按照财权、事权划分,市城区城市维护建设税全部上解市财政,相应的,市城区城市主要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全部由市里承担,包括小街小巷整治等。因此,开发银行没有向武陵区核准城建项目贷款额度和发放贷款。近几年,市本级开行贷款全部用于了武陵区范围内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从这一点来看,武陵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市财政支持力度是最大的,也是全市各县(市区)中开行贷款受益最多的。 三、关于今后开行贷款使用方向。根据开发性金融业务的拓展和创新,目前,开发银行贷款投放领域已扩展到电力、交通、通讯、中小企业等非城建项目,今后,市财政将积极支持配合武陵区争取开发银行城建项目以外的其他贷款,以促进武陵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您对财政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二○○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签发人:卢武福 联系人:毛远征 彭志宏 联系电话:725516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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