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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67号提案《关注民生 切实落实和加大廉租房建设资金的投入》的回复
2008-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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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晋可委员:
    收到您在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注民生 切实落实和加大廉租房建设资金的投入》提案后,我们与市房管局进行了认真调研,现将目前廉租房建设及资金投入情况、下步工作打算及今后融资渠道、保障方式等回复如下:
    一、近年来廉租房建设及投入情况
    为建立和完善我市城区廉租住房建设制度,保障城区最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要,从2003年开始,我市启动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管理工作,市财政部门多方筹措资金,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廉租房建设。2004年投入400万元,在甘露寺建设了我市第一个初具规模的廉租住房居住点。据统计,2005年至2007年,市财政预算安排廉租房建设资金6200万元,其中:2005年700万元,2006年1000万元,2007年4500万元(含融资3000万元)。在市城区共修建了廉租房777套,总建筑面积40076平方米,完成总投资6704万元,2008年春节前已全部入住。市财政按项目竣工验收情况,结合国家开发银行融资到位情况,实际已拨付资金4300万元,其中:2005年430万元,2006年770万元,2007年3100万元。
    二、今年及今后几年廉租房建设工作打算
    按照省政府“八件实事”要求及市政府继续办好“十件实事”的承诺,全市2008年计划建设廉租房50000平方米,解决1000户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其中,市城区建设25000平方米,计划投资4500万元,修建500套廉租房。根据省政府《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07]30号)文件要求,力争2008年底前,对符合住房困难条件规定,申请廉租房住房租赁补贴的城市低保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2009年底前,对人均住房建筑面积8平方米以下的最低收入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十一五”期末,由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对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截止2007年底的统计情况,市城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家庭9793户,其中4891户最低收入家庭需要尽快帮助解决住房困难问题。
    三、涉及的几个具体问题
   (一)关于扩展融资渠道的问题。受国家紧缩银根、抑制通货膨胀等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目前财政部门直接融资的压力越来越大,如2007年财政通过融资安排的廉租房建设资金3000万元,到2008年初资金才到位,影响了建设资金的及时拨付。从2008年起,市财政将在继续加大预算安排和争取国家开行贷款的前提下,采取多渠道筹资方式解决廉租房建设资金难的问题:
    1、积极争取上级财政廉租住房建设补助。据了解,中央、省从2008年起将安排一定的廉租房建设补助专项资金,实行以奖代补,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向上争取。
    2、盘活国有直管公房存量,筹集资金用于廉租住房建设。经调查,城区现共有国有直管公房4506户(含非住宅),2007年租金收入达567万元。我们拟通过三种方式从中筹集廉租住房建设资金:一是与房管等部门一道清理现有国有直管公房住户,对多处占房,将承租房屋擅自转租、转让、转借、调换使用以谋取利益,以及不符合租住条件的住户,予以清退,由主管部门实行公开招租,提高租赁收入水平,除用于正常维修外,其余收入用于廉租住房建设;二是合理开发利用,我市现有直管公房大多分布在所处地段较好,开发升值前景较好,拟对建设时间久、已达使用年限的国有直管公房土地,与国土、房管部门一道,通过挂牌出让,在满足原有住房户和土地成本的基础上,所得收益用于廉租房建设;三是通过国有直管公房的存量资产,采取质押等形式向银行贷款,拓展融资渠道。
    3、从土地出让净收入中筹集一定比例资金用于廉租住房建设。
    4、通过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鼓励社会各界通过自愿捐赠等方式筹集城镇廉租住房保障资金。
   (二)关于建设一定规模经济适用房的问题。市房产部门将按照市政府继续办好“十件实事”的要求,搞好经济适用房建设,2008年全市计划安排经济适用房6万平方米,其中市城区2万平方米。
   (三)关于住房保障方式的问题。根据省政府湘政发[2007]30号文件精神,城市廉租住房保障以货币补贴为主,但实物配租保障的户数不得低于40%。从2008年开始,我市的住房保障方式将严格按省政府要求实施,实行以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您对财政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二○○八年三月三十日

签发人:卢武福
联系人:蒋金华  彭志宏     联系电话:7255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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