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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财政局 - 政务公开 - 建议提案 |
对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66号提案《加大财政支付转移力度,确保乡镇水利工作正常运转》的回复 | | | 2008-04-07 | | | | | 胡彩云委员: 您在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加大财政支付转移力度,确保乡镇水利工作正常运转》已收悉,现就您提出的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对排渍电费、电排维修费、人员工资等实行财政转移支付的问题。目前,您提出的这个问题已得到较好解决。中央为切实减轻湖区农民负担,已出台政策措施,逐步取消包括水费在内的湖区共同生产费用以及堤防费、水利工程费等专门面向湖区农民收取的费用。水费取消后,各县(市区)因此而造成的短收由上级财政部门给予转移支付补助,原从水费开支的排滞电费等则相应由转移支付资金负担。2007年,由水利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一定因素计算,分配给我市各县(市区)湖区转移支付资金10216万元,其中分配给鼎城区1628万元,较好地保障了电排运转和电排设施维修费、人员工资等支出。 二、关于电排历史负债问题。由于2007年以前,电排是靠收取水费维持运转的,因此,其负债也应由收取的水费偿还,收取的水费无法偿还债务的,按照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由县级财政负责偿还;对于跨区域水费收取不到位的问题提请市级水利部门协调解决,在南昏电排、苏家吉电排的水费收取上也出现过类似问题,也是按此方式协调解决的。鉴于上级财政部门已经考虑相关因素后给予了转移支付补助,今后电排运转相应由县级财政负担,各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市财政将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增强县乡政府保障能力,帮助县(市区)解决好乡镇水利工作正常运转的问题。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您对财政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二○○八年三月三十日
签发人:卢武福 联系人:王建辉 彭志宏 联系电话:7255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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